能协商少缴或不缴社保费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单位或职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少缴或不缴社会保险费,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编辑:周波
审核:徐淑雅
© 江苏易就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点支持 网络苏ICP备2023015002号-1 网安备案号:32032402000510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街道东升街北侧 EMAIL:18361770997@163.com
ICP经营许可证:(苏)B2-20230497 人力资源证: (苏)人服证字[2023]号第0324000223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