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待遇促进其主动参训提技方面有哪些务实政策?一起了解。
一、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
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引导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岗位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
国有企业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股权、项目和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的,高技能人才应占一定比例。
二、加强企业技能人才表彰激励
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和荣誉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
结合实际将企业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纳入地方人才引进目录和城市直接落户范围。
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节日慰问和出国(境)培训交流等活动。
编辑:仝梓琪
审核:彭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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